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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3學年大林慈濟醫院人才培育獎助金

一、獎助對象:護理科三年級下學期學生。
二、申請資格:申請時之前一學年度學業成績須各科均及格且總平均75分以上,實習成績達75分以上,且操行(德育)成績在80分以上,並經護理系(科)主任推薦。
(二)條件:同意並能確實遵守本作業規定。
三、獎助名額及金額:
(一)獎助金額:每學年度獎助壹拾貳萬元,義務及責任以醫院簽定之合約為準則。
四、申請方式:
1.填妥「獎助金申請表」並檢附相關文件。
2.申請截止日:114年4月8日止。
3.承辦單位:護理科就業輔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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