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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0年門諾醫院建教合作就學獎助金

門諾醫院建教合作就學獎助金
一、適用對象:
1. 護理科四年級(含)以上在學生。
三、申請條件:
1.學業總成績70 分以上,操行成績80 分以上且同學年度無累積大過處分者。(註:實習成績列為參考項目)
2.能秉持深具服務之熱忱與愛心,確實遵守應盡義務者。
3.設籍於宜、花、東地區學生,或曾於本機構實習表現優良者優先考量。
四、獎助名額與獎助學金金額:
1.獎助名額:每學期上限15 名
2.獎助學金金額:每名70,000 元 / 一學期。
全期者每名70,000 元 / 一學期,並給予生活津貼每月2,000 元。
五、報名方式
檢附資料:
1.申請書(附件一)
2.師長推薦函一封(附件二)
3.歷年成績單。
請於110年9月15日前教至護理科光芬老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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