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4年臺北榮民總醫院推薦就業
臺北榮民總醫院護理推薦就業
一、推薦條件:(一)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無雙重國籍者。(二)學科78分以上及實習成績80分以上,操行甲等,身心健康,無慢性疾病,對於醫學中心工作有興趣學習者。(三)護理科應屆畢業生。
二、推薦學生請依附件表格,於114年2月25日前交至護理科就輔導。另推甄報名表及推薦函於面試當日由學生自行攜帶繳交。
一、推薦條件:(一)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無雙重國籍者。(二)學科78分以上及實習成績80分以上,操行甲等,身心健康,無慢性疾病,對於醫學中心工作有興趣學習者。(三)護理科應屆畢業生。
二、推薦學生請依附件表格,於114年2月25日前交至護理科就輔導。另推甄報名表及推薦函於面試當日由學生自行攜帶繳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