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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3年國防醫學院三軍總醫院北投分院優秀護理學生獎助學金

一、獎助對象:護理科五年級學生,畢業後有志於本院從事臨床護理工作者。
二、申請資格及條件:
(一)下列資格須符合其一:
1.申請時之前一學年度學業成績須各科均及格且總平均75分以上,實習成績達80分以上,若申請期間尚無實習成績者,將以提供實習成績之時進行資格審查,且操行(德育)成績在80分以上或甲等以上。
2.申請時之前一學年度該班成績為前三分之一者,且操行(德育)成績在 80 分以上或甲等以上,並經護理系(科)主任推薦。
(二)條件:同意並能確實遵守本作業規定。
三、獎助名額及金額:
(一)獎助名額:每學年度獎助5名學生。
(二)金額:每學期每名學生獎助新臺幣陸萬元(兩學期合計壹拾貳萬元)。義務及責任以醫院簽定之合約為準則。
四、申請方式:
1.填妥「獎助金申請表」並檢附相關文件。
2.申請截止日:113年7月25日止。
承辦單位:護理科就業輔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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