敏惠醫護管理專科學校護理科臨床技能檢測發展委員會設置要點
敏惠醫護管理專科學校護理科臨床技能檢測發展委員會設置要點
105.5.28
護理科
一、為推動本科OSCE客觀臨床技能檢測業務之進行,落實學生臨床技能檢視,特組成「臨床技能檢測發展委員會」(以下簡稱本會),並訂定「臨床技能檢測發展發展委員會設置要點」。
二、本會設立之任務與功能
1.規劃各類專業研討會與在職教育課程。
2.擬定臨床技能檢測之制度。
3.協助OSCE業務進行,如標準化病人訓練、考官一致性會議、擔任考場主任、教案審查、表單審查等,及其他相關事務。
三、各委員(種子教師)服務時數由科內負責OSCE教師證明,服務達8小時者,教師評鑑1點由科主任審議;1-4點/學年。
四、本會設主任委員一人,主任委員由科內負責OSCE教師擔任,委員由科內教師各科組推派代表組成之,任期為一年。
五、本會於每學期至少召開ㄧ次,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。
六、本會開會時,得視實際需要邀請有關人員列席本會得置顧問若干人,敦聘專家、業界人士或校友擔任。
七、會議開會時,須有應出席者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始得開議,出席者過二分之一通過始得決議。
八、本要點經科務會議通過後公布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