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獎助對象:
(一) 護理科四、五年級學生。
(二)及申請本院一學期以上之獎助金學生(名單如附件)。
二、獎助條件:
(一)受獎助學生在申請前一學期之學業成績平均75分以上,且操行成績平均80分以上,符合資格者依名額擇優獎助。
(二)另與本院簽屬此案產學合作合約書之大專院校所推薦之獎助學生,亦列為擇優獎助對象,且校方未來與本院申請之護理實習梯次同樣優先篩選。
三、獎助內容及期間:
(一)每學期獎助金新臺幣(以下同)六萬元整。
(二)獎助期間:最後一學年申請者為在學期間共二學期。
四、受獎助學生需簽定「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提供院校護理科系學生獎助金服務合約書」,畢業後依據本院規定到職日履行保證義務年限。(例如:申請二學期獎助金,其服務年限為服務一年。)
六、申請方法:符合獎助對象之學生,填妥「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提供院校護理科系學生獎助金申請表」,而第2次(含)以上領取獎助金學生, 填妥「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提供院校護理科系學生獎助金申請表-第2次(含)以上領取者」, 並依申請表檢附資料查檢表依序檢附相關資料。請於9月18日前將申請表件交至護理科光芬老師,逾期不再受理申請。
七、第一次申請之學生,請提供台北富邦銀行或第一銀行的帳戶。
八、請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網頁下載申請表
http://www.tpech.gov.taipei/ct.asp?xItem=315758366&ctNode=24049&mp=109011
附件下載
• 第2次(含)以上發放護理科系學生獎助金申請費用明細一覽表
• 獎助金須知
• 附件一、申請表及合約
• 第2次申請獎助金者填寫表
• 填寫教學範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