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5年澎湖縣政府護理公費生培育計畫
1.澎湖縣政府續辦「116年至119年澎湖縣政府護理公費生培育計畫」,請參照附件。
2.申請方式:依「澎湖縣政府護理公費生管理要點」辦理,填妥申請書,檢附相關資料。
3.義務與服務:依澎湖縣政府及醫院簽定之合約為準則。
4.承辦單位:護理科就業輔導
澎湖縣政府護理公費生管理要點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