雲林縣政府護理公費生培育
一、申請資格
(一)雲菁護理人才公費生:1.培育學校之在校應屆畢業生,並以設籍本縣為優先。2.前一學年操性平均成績達七十五分以上、學業平均成績達七十分以上
(二)深耕雲林護理公費生:1.設籍於本縣之弱勢、原住民或新住民家庭學生。並以本府社會處或教育處媒合之家庭經濟條件不足,對護理工作有興趣者為優先。2.在校一年級生以培育學校前三志願入學者;在校其他年級生前一學年操性平均成績達七十五分以上、學業平均成績達六十五分以上。3.未曾有重大不良紀錄。
二、獎助金額
(一)雲菁護理人才公費生:本府提供公費待遇一年新臺幣十六萬元,並以一年為上限。
(二)深耕雲林護理公費生:本府提供公費待遇一年新臺幣十六萬元,並依錄取後之就讀學制賸餘學業學制為上限。
三、服務年限及義務:請參照雲林縣政府護理公費生管理要點,獎助金受領之義務與權利,以醫院簽訂之合約為主。
四、申請方式:依雲林縣政府護理公費生管理要點辦理,填妥申請書,檢附相關資料。
五、申請截止日:114年12月10日。
五、承辦單位:護理科就業輔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