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3年上半年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護理相關科系學生獎助金

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護理相關科系學生獎助金
一、獎助對象:
(一) 護理科學生。
(二) 之前申請本院一學期以上之獎助金學生(名單如附件)。
二、獎助條件:
(一) 受獎助學生在申請前一學期之學業成績平均75分以上,且操行成績平均80分以上,符合資格者依名額擇優獎助。
(二) 另與本院簽屬此案產學合作合約書之大專院校所推薦之獎助學生,亦列為擇優獎助對象,且校方未來與本院申請之護理實習梯次同樣優先篩選。
三、獎助內容及期間:依申請任職年限獎助,每學期獎助金新臺幣(以下同)六萬元整。
四、受獎助學生需簽定「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提供院校護理相關科系學生獎助金服務合約書」,畢業後依據本院規定到職日履行保證義務年限。(例如:申請二學期獎助金,其服務年限為服務一年。)
五、申請方法:符合獎助對象之學生,填妥「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提供院校護理相關科系學生獎助金申請表」,而第2次(含)以上領取獎助金學生,填妥「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提供院校護理科系學生獎助金申請表-第2次(含)以上領取者」,並依申請表檢附資料查檢表依序檢附相關資料,於113年02月29日(四)前送至護理科就業輔導,逾期不再受理申請。
六、第一次申請之學生,請提供台北富邦銀行或第一銀行的帳戶 (帳戶戶名須為學生本人)。
七、檢附獎助金申請須知、獎助金申請表、獎助金服務合約書各一份提供參考。
八、請務必使用當年度公告之申請表格申請,合約書及領款收據有塗改處,請務必蓋章或簽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