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口長庚紀念醫院清寒學生就學補助關懷計畫
一、對象
(一)新住民第二代且為(中)低收入戶、或原住民且為(中)低收入戶、或(中)低收入戶家庭中有需求之學生。
(二)護理科四.五年級學生。
(三)學生於相同補助期間僅能於本計畫及長庚護理公費生計畫間,擇一申請。
三、補助條件
(一)案家經濟條件符合政府低收入戶、或中低收入戶標準,每年限額60人。
(二)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需達70分,若當學期有修習實習課程,實習課程分數須達80分,無記過、警告、申誡等懲處紀錄。
四、補助內容
(一)學雜費、學校宿舍費、長庚體系實習費:需先扣除政府補助費用後,由長庚體系補貼差額及政府不補助之項目(如制服費)。
(二)校外租屋費:3,000元/月/人,申請者需檢附租屋契約書。
(三)生活費:3,000元/月/人
五、申請方式
(一)填寫申資料(申請書如附件一、合約書如附件二)。
(二)長庚醫療財團法人接獲申請書後,將審查申請者資格,未通過者不再另行通知。
六、申請截止日:112年9月15日止
*承辦單位:護理科就業輔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