花蓮慈濟醫院110學年「護理公費生培育方案」
☆申請條件~護理科在校優秀學生,符合下列條件者,得依本辦法申請獎助:
一、當學年度學業總成績平均七十五分以上,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,且無累積處大過以上處分者。
二、秉持「慈悲喜捨」與志工服務的慈濟精神,深具服務之熱忱與愛心,能遵守本辦法之規定者。
三、護理科五年級學生,另不含因個人等問題導致延畢者。
☆獎助名額:經各校推薦共錄取50名。經核定之獎助對象以獎助一次為限。
☆申請手續~依本辦法申請獎助者,應於指定時間內檢附下列文件提出申請:
一、申請表(應有就讀學校二位老師簽名推薦)。
二、自我推薦書。
三、在校成績證明。
四、本院指定之其他相關資料。
☆獎助金額與發給方式
本院提供之獎助金額為新台幣十五至三十四萬元,依110學年「護理公費生培育方案」規定辦理。
☆申請截止日: 111年3月15日
☆承辦單位:護理科就業輔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