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1年上半年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護理學生獎助金

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護理科學生獎助金申請
☆一、獎助對象:畢業前 一年、一年半及兩年之護理科學生。
☆二、獎助條件:
受獎助學生在申請前一學期之學業成績平均75分以上,且操行成績平均80分以上,符合資格者依名額擇優獎助。
另與本院簽屬此案產學合作合約書之大專院校所推薦之獎助學生,亦列為擇優獎助對象,且校方未來與本院申請之護理實習梯次同樣優先篩選。
☆三、獎助內容及期間:
每學期獎助金新臺幣(以下同)六萬元整。
獎助期間:最後一學年申請者為在學期間共二學期。
☆四、受獎助學生需簽定「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提供院校護理相關科系學生獎助金服務合約書」,畢業後依據本院規定到職日履行保證義務年限。(例如:申請二學期獎助金,其服務年限為服務一年。)
☆五、申請方法:
符合獎助對象之學生,填妥「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提供院校護理相關科系學生獎助金申請表」,而第2次(含)以上領取獎助金學生,填妥「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提供院校護理科系學生獎助金申請表-第2次(含)以上領取者」,並依申請表檢附資料查檢表依序檢附相關資料,於111年3月1日前交至護理科光芬老師。
☆六、第一次申請之學生,請提供台北富邦銀行或第一銀行的帳戶 (帳戶戶名須為學生本人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