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提供院校護理科系學生獎助金
二、獎助對象:
(一)畢業前一年、一年半及兩年之大專院校護理科系學生。
(二)申請本院一學期以上之獎助金學生(名單如附件一)。
三、獎助條件:
(一)受獎助學生在申請前一學期之學業成績平均75分以上且操行成績平均80分以上,符合資格者依名額擇優獎助。
四、獎助內容及期間:
(一)每學期獎助金新臺幣(以下同)六萬元整。
(二)獎助期間:最後一學年申請者為在學期間共二學期。
五、受獎助學生需簽定「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提供院校護理科系學生獎助金服務合約書」,畢業後依據本院規定到職日履行保證義務年限。
六、申請方法:符合獎助對象之學生,填妥「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提供院校護理科系學生獎助金申請表」,而第2次(含)以上領取獎助金學生,填妥「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提供院校護理科系學生獎助金申請表-第2次(含)以上領取者」,並依申請表檢附資料查檢表依序檢附相關資料,於110年03月5日前送至護理科韓光芬老師。
七、第一次申請之學生,請提供台北富邦銀行或第一銀行的帳戶 (帳戶戶名須為學生本人)。